关于对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进行复查的通知
川青文联办〔2023〕010号
关于对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进行复查的通知
各艺术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艺术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根据《四川省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和各基地校签订的共建协议等文件要求,决定对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进行复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由省青少年文联认证并授牌的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被抽查艺术教育基地名单附后)。
二、检查内容
(一)艺术教育基地学校或运营单位的基本情况、艺术课程开展情况、管理模式、经费投入等;
(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状况;
(三)是否发挥基地应有作用,艺术教育基地工作业绩和所取得的社会效益;
(四)有无违规行为或被媒体曝光等情况;
(五)需报告的其他情况(如推动艺术教育基地发展的建议、政策需求等)。
三、复查方法
(一)单位自查。艺术教育基地撰写自查报告,报告应全面、客观地反映近年基地发展情况,内容翔实,数据准确;认真填写《四川省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复查表》。相关资料报省青少年文联艺术教育基地办公室。
(二)艺术教育基地初审。省青少年文联组织工作小组对艺术教育基地自查报告和《复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检查现场,提出初审意见,形成初审报告,与示范基地的自查报告、《复查表》一起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到省青少年文联艺术教育基地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3949120,电子邮箱:2396710811@qq.com)。
(三)举办单位审查和抽查。省青少年文联将于2023年3月中下旬通过实地抽查、座谈调研等方式对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开展复查工作。
四、考核结果公示
省青少年文联将结合各地自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分别根据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与各基地校签订的共建协议有关精神,提出基地复查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对艺术教育基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各学校艺术教育基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基地有关人员做好自查、初审和统计报送工作,确保上报资料如实反映本校艺术教育发展现状。并指定专人配合省青少年文联工作人员展开复查、抽查工作;
(二)坚持标准,建立退出机制。要进一步严格艺术教育基地、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的评选命名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已命名的艺术教育基地的动态管理,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对发展中存在较大问题或名存实亡的艺术教育基地视情况给予摘牌、警示和限期整改等处理。
(三)加强整改,引导发展提升。通过开展艺术教育基地复查工作,各基地校要切实引导并大力提升本校艺术教育发展水平,更好发挥艺术教育基地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有力促进全省青少年艺术教育快速发展。
六、基地管理办公室联系办法
电话:028-83949120、61997418 联系人:汤勤主任
附件:艺术教育基地名单
省青少年文联
2023年3月7日
附件:
四川省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抽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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