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艺术素质测评师 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二期艺术素质测评师
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联函〔2022〕02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为建立健全我省校内外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改进美育教学,提高青少年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推进新时代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建立校内外美育协同发展机制,省青少年文联作为具有行业管理和艺术素养测评职能的省级艺术联合会,联合专业评估机构四川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青少年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校外艺术教育评价机制,还就《青少年艺术素质测评师评价规范》行业团体标准进行研制。为确保艺术测评质量,需要一支高质量的测评专业人员,根据《四川省青少年文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艺术素质测评的通知》(川青文联函〔2021〕070号)精神,省青少年文联在2021年举办第一期艺术素质测评师基础上,决定举办第二期艺术素质测评师认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报名时间
5月7日—8日,培训时间两天。即日起开始报名,4月30日报名截止。
二、培训对象及报名条件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中小学(含幼儿园)从事艺术教学的教师,美术、书法、音乐、舞蹈、表演、口才等社会文艺团体的专业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艺术类、教育类)。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从业1年以上。
3、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从业3年以上。
4、从事相关艺术专业教学达6年以上者,具有艺术教师资格证,且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三、培训内容
1、解读国家政策内容,分析校内外艺术素质测评特点。
2、学习艺术测评规程,测评流程、测评办法等。
3、美育专题讲座,邀请省教科院、川师大等专家教授授课。
4、学员交流研讨,提交心得报告。
5、现场笔试,记入考核成绩。
四、考核评定及颁证
根据学员出勤、课堂表现、笔试成绩、研讨及学习心得文章进行综合评定。由主办单位为合格学员颁发艺术测评师资格证。有效期三年,期满后换证。经鉴定符合条件的学员,由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授予“社会教育评估师”。主办单位为学员出具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书。
五、收费标准及汇款方式
培训费每人3600元。含专家授课费、证书费、材料费、场地费等。食宿自理。培训费通过对公账户汇入,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白兰地广场支行
户 名: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账 号:1225 7339 1861
六、报名办法
1、仅接受单位推荐报名,由申报艺术素质测评基地的机构选派美术(含书法)、音乐、舞蹈、主持表演、口才等专业教师参加培训。每专业不得少于2人。
2、登录四川青少年文艺网(www.qsnwl.com)或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www.zgjypg.com)下载专区下载报名表,完整填写后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省艺术测评委员会邮箱3544395238@qq.com,并微信或短信告知测评委工作人员。
3、关注公众微信号qsnwylm,在菜单栏内“专项活动”点击“艺术测评师认证”,直接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后台工作人员收到后会及时联系报名者,请保持电话畅通。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3949120(办公室)、
张老师:15108440669(微信同号)
省青少年文联 四川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