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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成都自然影像大赛”的通知

来源: 2021-03-01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关于举办“首届成都自然影像大赛”的通知


川青文联函〔2021040


各市(州)、县(区、市)文艺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艺术培训机构、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及广大青少年:

为反映成都自然生态,引导广大青少年建立生态自然观,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深刻理解和领会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需求,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推动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在有关单位和领导支持下,特举办“博物之眼——首届成都自然影像大赛”,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现面向全社会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征集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宗旨

为加强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文化建设,推动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培养青少年生态保护意识。鼓励青少年走进自然,以摄影和影像的方式,记录大自然中的物、事、人,通过对自然事物进行仔细观察、拍摄、思考,引导探索、发现和了解自然之美,城市之美。并通过举办博物之眼——首届成都自然影像大赛”,提倡"爱物知恩、节用惜福”的价值观,从对身边一草一木的关爱,培养起对家乡、对祖国的爱,体悟到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相处之道,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个体内心的道德需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承办单位:

四川省青少年文联博物专委会

四川省青少年文联摄影专委会

协办单位:

米拍摄影

四川青少年文艺网

四川博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

本次赛事面向青少年摄影、摄像爱好者,青年摄影师、摄像师。年龄6-45岁,性别不限,创作时间不限(近期作品为佳)。

四、 参赛作品要求

1、大赛主题为:博物之眼---首届成都自然影像大赛。所有含成都范围内的动物、植物等,体现成都自然生态主题的照片、视频作品均可投稿参赛。

2、自然影像作品仅限大成都范围区域内拍摄,作品主体超出成都地域则自动失效。

3、自然影像的摄影作品须为彩色照片,影像作品需保留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核实及结集出版。动植物类须填写物种名称和拍摄地点,所有投稿作品均需附带简洁文字说明,文字主要信息包括拍摄地点、物种名称和相关的故事。(300字内)。

4、每人提交图片作品数量最多20张,视频最多5条,成绩根据最高成绩进行评比。

5、谢绝提供电脑创意或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即参赛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增减、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为保证清晰度,上传图片统一按照JPG格式,文件长边保证每张3000px以上。作品附上有效通联,作品入选后我们将通知作者提供数字原始文件:NEF或RAW格式。

7、视频格式为MP4,编码为H264,25帧,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时长不低于15秒、不超过5分钟。

五、参赛方式

本次影像大赛采用线上投稿、线上线下评选、面向全社会进行。赛事投稿平台为“米拍摄影APP”。

方式一:请从省青少年文联公众号qsnwylm底部菜单专项活动进入,点击“首届成都自然影像”识别二维码进入比赛专题小程序投稿。

方式二: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米拍摄影”可直接下载米拍APP,进入活动主页进行投稿。

六、赛事时间

(一)截稿时间:3月30日

(二)大众评审时间:4月1日-4月6日

(三)专家评审时间:4月8日-4月15日

(四)公示时间:4月16日-4月21日

(五)颁奖时间:6月

以上时间安排主委会有权作出调整,调整后的时间主委会将及时于公众号进行公布说明,敬请关注!

七、评选方式

为保证比赛的公正性和专业度,本次大赛采取智能评选、热度排行、大众评审、专业终审四轮评选的形式根据多维度标准进行四轮评选,最终评选出获奖的影像作品。

(一)智能排行评选

1、影像大赛智能系统平台自动根据作品的构图、用光、美感、重复率等多纬度,结合评论、点赞等综合评判符合入围标准的作品,选出本轮80组获胜作品。

2、评选规则的说明:智能评选分数占比20%+评论数占比30%+点赞数占比50%。

(二)大众评审团

米拍线上大众评审团,对入围的作品进行投票评选,复审评选出50组作品入围终审。

(三)终审--专业评审团

邀请业内知名影像创作者、行业资深人士组成终审评审团,将从整体拍摄质量、拍摄角度、拍摄美感等多方面对进入终审的50组作品进行投票评选,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

八、评选专家

刘乾坤 省青少年文联副主席、博物专委会主席

杨  刚 省青少年文联摄影专委会主席

沈  尤 省青少年文联博物专委会副主席、成都观鸟会理事长

王  强 省职业摄影师协会会长、米拍摄影社区创始人

郭广宇 省青少年文联摄影专委会副主席、红星新闻视频与视觉中心副主编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特设青少年组及成年组,青少年组特指6-17周岁青少年,成年组特指18-45周岁成人。每组别分别针对摄影作品及视频作品进行评选,即青少年摄影组、青少年视频组、成年摄影组、成年视频组,均设置如下奖项:

金丝猴奖:1名,10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颁发证书及奖杯。

银杏奖:2名,8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颁发证书及奖杯。

铜蓝鹟奖:3名,5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颁发证书及奖杯。

入围奖:10名,颁发入围证书。

博物科探奖:20名,所有参赛者均可于颁奖当天参与博物科探奖幸运抽取,科探内容根据专委会拟定的科探行程自由选择,行程有效期1年,颁发证书及奖杯。

大赛公示结束后,主办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任意一种方式通知获奖者,请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确认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获奖者需在主办方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个人身份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信息不符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获奖资格,其责任全部由获奖者本人负责。

十、参赛规则

1、本次大赛实行公示制度,评选结束后,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对某幅入选作品提出异议,主办方将按照流程对有异议的作品进行复议。

2、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可将该作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展示、推广、宣传、出版等用途,不做另外告知。所有用于出版、商业展览的作品将另附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拍摄完成,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如遇版权纠纷,参赛者自行解决,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4、主办方对活动参与者提交的个人信息,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在没有取得活动参与者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5、为做到公平、公正,本赛事的工作人员和评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可参加本次大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6、主办方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十一、其他

1、参赛者以本细则规定方式投稿,则视为接受以上参赛规则。

2、本次影像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投稿技术问题咨询电话:杨老师18628168905、符老师 18402833346。

                                               



              省青少年文联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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