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青文联函〔2020〕234号
各县(市、区)研学基地、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研学旅行活动的综合实践育人作用,根据《四川省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推动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丰富综合实践活动,提高研学教育品质,满足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积极开展自建自查工作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青少年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积极将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我省研学旅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拟申报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的单位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对照《四川省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实施办法》)所列条件进行自建、自查,符合申报条件后,于2021年3月12日之前向省青少年文联提交《四川省2021年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经营资质等各类证件复印件、研学课程教案、研学接待记录和照片、媒体报道、场地设施、安全管理等),左侧装订并附目录,由法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2396710811@qq.com。
2019年和2020年命名的四川省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要遵循《管理实施办法》,对研学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自评和整改,2021年3月12日之前向省青少年文联提交《四川省2020年青少年研学基地专项评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研学旅行工作总结、1个新研发的课程教案、研学接待记录和照片、媒体报道、场地设施检修完善记录等),左侧装订并附目录,由法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2396710811@qq.com,不参加此次专项评估的单位视为自动退出。
二、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各基地按照《管理实施办法》申报和评估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的单位,2019年和2020年命名的四川省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进行实地评估,符合《管理实施办法》各项要求之后,在《申报表》和《评估表》上盖章,本级留存一份,于2021年3月12日之前向省青少年文联提交一份《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评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以评促建,以查促优,提高研学实践教育质量
本着“以评促建、以查促优”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评估,拟于2021年9月份由四川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组开展专项评估,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评估,综合审评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命名(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通过加强对全市研学旅行基地的评估、管理和指导,打造一批具有四川本土特色的研学旅行基地,研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全面提升我市研学实践的教育质量和活动品质。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办公大楼B座 806号
联系人:徐嘉 18628150087
王姣 15928452770
附件:1.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申报表
2.青少年研学旅行基地专项评估表
省青少年文联
二O二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