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艺术培训示范基地评选命名活动的通知
川青文联函[2015]18号
关于开展“四川省社会艺术培训示范基地”评选命名活动的通知
省内各社会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文化艺术培训行业依法诚信办学、规范招生和教学,增强文化艺术培训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全面推进我省青少年社会艺术教育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四川省青少年社会艺术培训示范基地”评选命名活动。通过“示范基地”的培育、创建、运行和传播,一方面为艺术培训行业提供典型和系统的教育培训范例,另一方面借助对“示范基地”的跟踪研究,形成适合我省的文化艺术培训行业的理论和运行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评选“四川省社会艺术培训示范基地”,旨在规范、引导社会艺术培训机构行为,加强社会艺术培训行业自律,发现和培育社会艺术培训典型,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前提下,促进全省社会艺术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被命名的培训机构,是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对其的肯定和认可,对提高社会培训机构的社会信誉度,打造社会艺术培训品牌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参评条件
凡各级文化、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登记或主管的全省各类艺术培训机构(工商部门注册的文化教育咨询公司暂不接受参评),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一)模范执行行业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的行业发展秩序,证照齐全且年审合格。
(二)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教育培训中做到教学质量优先、信守承诺,收费合理。
(三)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学机制;可持续发展能力强,教学成果显著。
(四)贯彻实施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监督规定,评选年度内未有社会投诉、媒体曝光及被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积极参加省青少年文联倡导制定的《四川省文化艺术培训行业自律诚信公约》。
三、参评范围
此次参评分为专业艺术培训机构和综合艺术培训机构两类。具体包括:
(1)音乐类:器乐、声乐;
(2)舞蹈类:民族舞、芭蕾舞、国标舞等;
(3)美术类:绘画、书法;
(4)戏曲类:川剧、京剧等;
(5)语言类:诗歌、朗诵、故事;
(6)其它:播音、主持、模特、表演、小记者等。
四、报名要求
申报机构应认真填写《四川省青少年社会艺术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加盖培训机构公章,报“四川省社会艺术培训示范基地”评选工作办公室。各申报机构可登陆四川青少年文艺网www.qsnwl.com下载申报表,或直接致电评选办公室索取有关申报表,同时提供下列复印材料:
1、合法办学手续;
2、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3、教学场地证明;
4、教师简历,教师相关资质证明;
5、教学计划安排表;
6、机构获奖情况及教学成果相关资料。
7、机构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五、评选办法
评选将按照专家评议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相结合,突出教学成果、突出社会效益的原则进行。除专家评议之外,还将采取教学成果展、评、赛活动及网上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第一阶段:组织实施评选宣传、报名工作。
第二阶段:依据参评条件对申报机构通过专家评审、网上投票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对拟命名机构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由主办单位对获得“四川省青少年社会艺术培训示范基地”的机构颁发证书及牌匾。
另外,主办单位将择机集中展示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教育成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后续活动
1、入选机构优先申请成为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艺术教育分会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副会长单位)。单位负责人优先推选为文联委员、常委等。
2、由分会为入选机构颁发铜牌和证书。
3、入选机构优先参加全国、全省相关赛事活动、文化艺术论坛、国际艺术交流活动、出国考察学习以及教育成果展等。
4、入选机构优先获得有关赛事承办权。优先获得艺术成果展、交流展或出版活动支持。
七、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执行单位:四川省青少年文联艺术教育分会
3、协办单位:四川青少年文艺网www.qsnwl.com
4、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四川省青少年社会艺术培训示范基地”评选组织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8-85016885、85008177、13398174782,联系人:张桢、岳波。专用电子邮箱:282399990@qq.com,2357605649@qq.com。公众微信号qsnwylm。
附件:“四川省社会艺术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二 〇一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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