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二〇一八年度全国美术考级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川青文联函〔2019〕001号
关于推荐参评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二〇一八年度全国美术考级优秀指导教师的
通 知
各考级定点机构: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 艺发考字〔2018〕461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动艺术考级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艺术师资队伍的健康发展,现面向各定点考级机构开展评选“2018年度全国美术考级优秀指导教师”的活动。全国美术考级成都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标准
(一)评选对象:参与美术考级活动的指导教师。
(二)评选标准:
1.具备艺术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担任艺术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3.未发生教学事故及投诉事件。
二、申报事项
(一)申报比例:各考级定点机构可按考区2018年度考级人数的100:1比例进行申报。
(二)申报办法:经各考级定点机构初选、推荐,直接向成都考区办递交电子版《优秀指导教师名录》1份。
(三)《优秀指导教师名录》填写内容完整,准确。接收邮箱2396710811@qq.com。
(四)申报日期: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其他事项
(一)“全国美术考级优秀指导教师”的申报与评选是一项免费服务行为,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相关费用。
(二)“2018年度全国美术考级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将于2019年3月31日前,在中国艺术考级网(www.artexamcn.com)和中国美术考级网(www.artexam.com.cn)上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2018年度考级优秀指导教师名录》。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成都考区办公室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