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定点机构的通知
川青文联函〔2018〕001号
关于申报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定点机构的通知
各教育培训机构、会员单位: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是在规范的操作程序下,通过统一的评判标准对参加考级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评比与认定的一种测评方式,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普及社会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人们在发现美、感受美、创造美和传递美的同时,还可以拓展视野、陶冶情操、树立自信,增强目标意识和竞争意识,对促进参加考级人员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为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职责之一是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面向社会、基层、大众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相关工作。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是经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授权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成都地区承办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开始2018年度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定点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级定点机构”
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各地的艺术考级承办单位统称为“考区办公室”,比如“全国美术考级成都考区办公室”。与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各地的艺术考级承办单位合作的机构统称为“考级定点机构”,比如“全国美术考级定点机构”“全国表演考级定点机构”。
二、申请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定点机构的基本条件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定点机构”的申请者是指具有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等)主体资格的文化艺术或教育机构,拥有相应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等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有专人负责相关考级事务,并参加相应考级业务培训;
2、有固定办公场地、通讯工具和相应的电脑等办公设备;
3、考试点有能满足美术、书法、表演、音乐、舞蹈等考级需求的考试场地和相应的教具。个体办学机构若具备相应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等条件,也可申请成为“全国美术考级定点机构”或其他表演、音乐、舞蹈等考级定点机构。
三、考级定点机构申请流程
1、申请机构向承办单位即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提交(邮寄或快递)申请材料(纸本):
(1)申请机构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并提交由主办单位统一规制的《考级定点机构情况登记表》1份,并在右上角加盖公章;
(2)申请机构提供:
① 法人单位(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等)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② 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自有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③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在收到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承办单位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答复是否设立“全国美术考级定点机构”或表演等其他艺术类别考级定点机构。
3、承办单位与申请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出具同意设立考级定点机构的批复文件,并为申请机构提供主办单位批复文件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个体办学机构申请成为“全国美术考级定点机构”可参照办理。
请各会员单位、教育培训机构抓紧时间申请。有关美术、书法、表演、音乐、舞蹈等考级简章及规程请直接与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考级中心联系。电话028-61997418、13540468707、18180784081。有关考级资料请在四川青少年文艺网(www.qsnwl.com)上方“艺术考级”栏目下载,有关文件及考级通知随时在公众微信发布,请关注官方公众号qsnwylm。
特此通知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成都考区办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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