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艺术考级宣传行为的通知
来源:中国艺术考级网 2015-11-09
艺发考字 [2015]133号
各考级承办单位:
为规范艺术考级宣传行为,确保艺术考级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主办单位名称:
主办单位名称为“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
二、关于主办单位性质:
“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是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
三、关于艺术考级宗旨:
艺术考级的宗旨是“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
请各考级承办单位完整、准确、清晰使用宣传用语,严禁虚假宣传,规范艺术考级宣传行为。
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