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艺术培训行业自律诚信公约(2016年发布)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全省文化艺术培训行业依法诚信办学、规范招生和宣传,维护广大学生、家长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文化艺术培训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积极推进我省文化艺术培训行业的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牵头,全省近100家艺术培训机构2016年7月30日在成都联合发出倡议,倡导诚信办学。在现场集体签署了《四川省社会艺术培训行业自律诚信公约》,现正式发布。
《四川省社会艺术培训行业自律诚信公约》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办学,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2、教育培训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员人格,尊重学员个性发展。不断提高教学和服务水平,注重教学质量。
3、自觉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学员提供价格合理的教学产品及服务。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
4、不得虚假宣传和欺诈、误导学生、家长。加强内部管理,兑现社会承诺。
5、严格师资准入。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确保师资具有教学资质或较高教学经验水平。
6、提高安全意识,提升硬件水平,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
7、培训机构之间相互尊重,不得相互诋毁和不正当竞争,自觉维护行业发展秩序。自觉维护四川省社会艺术教育培训的品牌形象。
8、本公约自即日起公布,社会艺术培训机构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