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关于举办首届四川艺术节的通知
关于举办首届四川艺术节的通知
川文办发〔2015〕7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文化厅承办、各市(州)人民政府协办的首届四川艺术节,将于11月20日至11月29日在成都举行。
经省政府审批同意,现将首届四川艺术节总体方案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首届四川艺术节各项活动圆满完成。
艺术节期间举办的分项活动将分别发文通知。
附件:首届四川艺术节总体方案
联系人:范远泰13808013579、龙虹13982946509、028-86240572
四川省文化厅(代章)
2015年 5月9日
附件
首届四川艺术节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荟萃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艺术精品,集中检阅“十二五”艺术成果,推出一批优秀艺术作品和艺术人才,打造本土文化品牌,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我省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二、活动名称
首届四川艺术节。
三、活动主题
“艺术盛会、人民节日”。
四、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
五、活动地点
成都市及相关市(州)。
六、主办承办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厅;
协办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活动规模
(一)拟邀请文化部等有关部委领导,西部11省(区、市)、省内21个市(州)代表团,外国驻成都领事和港澳驻成都办事机构约200名嘉宾代表参加艺术节相关活动。
(二)荟萃全省优秀舞台剧目约30台;优秀群文节目组台展演1台;优秀美术作品展约300幅;优秀剧(节)目基层巡演近100场;邀请祝贺演出剧目2至3台;四川文化建设成就展22个单元;系列艺术评论座谈会和艺术家专题讲座20场次。
八、主要活动
(一)“四川艺术节”开幕式和颁奖仪式
1.开幕式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
(2)地点:锦城艺术宫。
(3)内容:举行艺术节开幕仪式和开幕式演出。创作一台突出四川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展示四川艺术水平的综艺节目作为开幕式演出。开幕式力求形式简洁,氛围隆重。邀请文化部等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各代表团,驻川领事馆、文化机构嘉宾,社区、学校、部队等群众代表出席,拟请四川卫视进行现场直播。
2.颁奖仪式
(1)时间:2015年11月29日。
(2)地点:锦城艺术宫。
(3)内容:以参加艺术节的优秀节目为基础,结合奖项颁发,构成一台颁奖晚会,拟请四川卫视进行直播或录播。
(二)“四川文华奖”舞台剧目展演评比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9日。
(2)地点:成都。
(3)内容:在全省遴选包括原创、整理、改编的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及有整体构思和主题的整台或组台的歌舞、音乐会、曲艺、杂技、木偶、皮影剧等共约30台演出剧目参演。其中,各市(州)和省直院团原则上各推选至少1台剧目参演;各大专院校、部队和行业院团自愿推选剧目参演。通过剧目展演评比,全面展示我省近年来舞台艺术作品创作的最新成果,并从中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入选剧目由省、市(州)人民政府按照各承担一部分的原则给予适当补助。
(三)“第二届四川文华美术奖” 展览评比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9日。
(2)地点:成都。
(3)内容:采取特别邀请和公开征集的方式,展览评比全省各地近三年来新创作的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书法作品约300幅,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
(四)四川艺术节群文类优秀作品展演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9日。
(2)地点:成都。
(3)内容:遴选我省“十二五”以来获得中国艺术节“群星奖”等国家级、省级奖项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组台展演。
(五)四川艺术节系列评论和专题讲座活动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9日。
(2)地点:成都。
(3)内容:组织系列评论座谈会和评论活动。邀请省内外专家、普通观众及通过网络方式等对各参演剧目进行评论,帮助演出单位进一步总结创作得失,理清创作思路,进一步提高创作演出水平;评选意见作为参评剧目奖项评选的重要依据。邀请知名艺术家为艺术爱好者和市民开设文艺作品鉴赏专题讲座。
(六)展播四川文化建设成就专题片
展播反映“十二五”期间我省文化艺术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的电视专题片。
(七)四川文化建设成就展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9日。
(2)地点:成都。
(3)内容:举办四川文化建设“十二五”成就展览。展览由22个单元(省级1个,市州21个)构成。
(八)四川艺术节优秀剧(节)目基层巡演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9日。
(2)地点:各市(州)。
(3)内容:开展优秀剧(节)目基层巡演活动。各参评剧(节)目在参赛前,须在当地进行惠民巡演;艺术节期间由组委会安排到基层惠民展演。
(九)祝贺演出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9日。
(2)地点:成都。
(3)内容:拟邀请国内2至3台舞台精品剧目进行祝贺惠民演出。
(十)中国(四川)剧本创作交易会及舞台艺术作品推介会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9日。
(2)地点:成都。
(3)内容:组织我省原创剧本和优秀舞台作品参展,邀请国内外演艺经纪机构参加,举办优秀剧本和演艺项目展演推介、重点演艺项目签约等活动。
(十一)四川舞台美术展览和舞台美术创作高端人才培训班
(1)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9日。
(2)地点:成都。
(3)内容:组织我省优秀舞台美术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展览期间,遴选推荐我省舞台美术创作高端人才和邀请国内舞台美术专家共同参加培训研讨。
九、奖项设置
(一)四川文华奖。设“剧目奖”和“单项奖”,“剧目奖”分设文华最佳剧目奖、优秀剧目奖、剧目奖,“单项奖”分设文华编剧奖、导演奖、表演奖、音乐创作奖、舞美设计奖;另设“四川文华美术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二)四川群星奖。设项目类“群星奖”和“群文之星”奖。(因2014年四川省作品类“群星奖”已评,首届四川艺术节不评作品类“群星奖”。)
十、组织机构
成立四川艺术节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主 任
魏 宏 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
副主任
尹 力 省委常委、副书记
吴靖平 省委常委、秘书长
黄彦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秘书长
王七章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赵明仁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晓幸 文化厅厅长
成 员
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新闻办、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四川广播电视台有关负责同志。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文化厅,负责具体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