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评选推荐第四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德艺双馨精神、加强文艺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文艺队伍职业道德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文联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我省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省各民族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已经获得过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二)评选推荐名额
实行差额推荐,国家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候选人名额为3名。各市(州)、省级文艺家协会可推荐候选对象1名。
受表彰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扎根生活、扎根人民。
(三)在某一艺术门类中有突出艺术成就和特殊贡献,在全国范围有较大影响。
(四)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操守,社会形象良好,追求德艺双馨。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确保评选推荐公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照评选推荐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联逐级审核同意后(省级文艺家协会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将推荐对象报四川省第四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面向基层。推荐评选要重点向活跃在基层和创作、表演一线的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倾斜。副厅(局)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评选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可按文艺工作者对待。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推荐评选要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以政治思想、职业操守和艺术成就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荐的人选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把握进度,按时报送材料。各市(州)、单位评选机构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确保工作进度,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初审材料请于6月15日前报送。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对推荐程序、推荐人选情况、推荐意见等进行说明)、《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1)、《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字数2000字左右。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主要事迹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并反馈到相关市(州)、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25日前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根据初审情况,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对国家确定的正式推荐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
对确定正式向国家推荐的人选须征求人选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附件2);推荐企业负责人作为人选,还须征求其所在地区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国税、地税)、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附件3)。
2.对确定正式向国家推荐的拟表彰对象,请相关市(州)、单位于7月5日前报送复审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1)、《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征求意见表》(附件2)、《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公示材料原件、个人事迹材料。上报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同进须报送所有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光盘1份。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国文艺网(http://www.cflac.org.cn)下载。
四、组织领导
省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省文联组成四川省第四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四川省文联人事处。
各地、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
四川省文联 李敏
通讯地址:成都市红星中路二段85号
邮政编码:610017
联系电话:028-86747898
传 真:028-86747898
附件:1.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2.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4.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