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川青文联函〔2023〕111号
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位会员、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社团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章程》及《会员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缴纳会费是每位会员应履行的义务,自愿申请成为会员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对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催收或公示后仍不缴纳者视为自愿退会。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个人会员,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学生减半收取);单位会员: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理事会员单位3000元/年,副会长会员单位10000元/年。副秘书长单位按理事单位标准缴纳会费,监事单位按普通会员单位标准缴纳会费。会费应按年度缴纳,也可按理事会任期将5年会费一次性缴纳。
单位会员按标准每年缴纳会费后,可在一定数额内免除该单位入会人员的个人会费:普通会员单位每年可有3名以内会员免缴个人会费;理事单位每年可有5名以内会员免缴个人会费;常务理事单位每年可有10名以内会员免缴个人会费。
经授权具有发展会员权力的各专委会统一收取会费后上交至联合会财务部,由会员部登记并出具省财政厅监制的会费收据。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白兰地广场支行
户 名: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账 号:1225 7339 1861
备 注:2023年度会费
咨询电话:028-83949120、14781899293(张老师)、61997418(王老师)。值班微信号:qsnwyw。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