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社会艺术培训教学研究与指导中心的通知
川青文联函〔2023〕107号
关于成立社会艺术培训教学研究与指导中心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艺术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对社会艺术培训学校规范化建设和社会美育课程改革与实践创新要求,为促进我省社会艺术培训学校的内涵发展,提高社会艺术培训学校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促进课堂教学的优化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艺术培训学校树立科研意识,加强社会艺术培训学校科研人员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教研中心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社会艺术培训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补充,但一直以来社会艺术培训教学领域存在诸多问题。应试教育和功利化倾向明显,缺乏规范化管理、教学质量参差不齐、教学方法单一等。尤其是社会艺术培训学校科研意识缺失,缺乏课程研究和教法研究指导,因此,成立社会艺术培训教学研究与指导中心,加强对社会艺术培训教学的指导和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十分必要。
二、名称及性质
名称为:社会艺术培训教学研究与指导中心。系联合会直属专业学术机构,由来自高校、教科院(所)、专业协会、少年宫、艺术培训学校等专业人员组成。
三、中心职责
1、深入社会艺培学校开展调研,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学校各艺术学科教学改革经验交流、观摩活动。
2、积极宣传科研工作重要意义,组织学校申报社会美育相关课题,指导学校开展科研课题。指导论文发表和职称申报。
3、指导社会艺术培训学校科学开展艺术培训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好国家有关政策。引导学校开展学术交流。
4、制定社会艺术培训科研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艺术专委会教研员遴选、专家库建立管理。
5、组织开展社会艺术培训学校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等学科素养测试工作。
6、组织建立“社会艺术培训学校教研基地”,指导各学校组建师生艺术团和校园艺术节展演等活动的开展。
7、受学校(机构)委托组织专家进行教学检查和评估。
8、联合会临时交办的其他有关活动。
四、组建教研员团队
根据安排,将在社会艺术培训教学研究与指导中心下分设美术、书法、舞蹈、音乐等艺术教研组,每组聘教研员5-10名。团队成员应具备与美术、书法、舞蹈、音乐等相关的专业背景、经验和教学技能,重视教育教学研究,熟悉社会艺术培训业务。各社会艺术培训学校可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校长参加。也欢迎艺术教育专家、学者等加入团队,同时要确保团队成员具备多样化的背景和专长,以增加团队的包容性和创新性。
五、报名条件
1、凡参加“教研中心”者必须是社会培训机构(单位),同时是联合会团体会员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
2、报名的社会培训机构需具备:
(1)合法合规的办学资质。
(2)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包括场地、师生人数等)。
六、报名方法
1、教研员登记表请在官网四川青少年文艺网下载专区下载(见附件),完整填写后发指定邮箱:2396710811@qq.com。
2、随登记表将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等文件一并报送。
3、各单位报送的登记表通过审核后,中心工作人员将联系培训机构,颁发相关证件等。
4、报名截至时间及方式:2023年11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登记表、相关文件发送至邮箱2396710811@qq.com。
5、联系方式:电话028-83949120 15982001579(李老师)
值班微信号:qsnwyw 公众微信号:qsnwylm。
四川省青少年文联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