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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成为艺术测评基地的通知

来源: 2021-09-12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文件

川青文联函〔2021〕213号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关于申请成为艺术测评基地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艺培机构、艺术教育等单位(机构):

为建立健全我省校内外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省青少年文联作为具有行业管理和艺术素养测评职能的省级艺术联合会,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青少年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校外艺术教育评价机制。根据《四川省青少年文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艺术素质测评的通知》(川青文联函〔2021〕070号)精神,省青少年文联成立艺术测评委员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为使测评工作覆盖全省市州,我会与广大艺术教育培训机构等共同推进,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授予“艺术测评基地”,由基地协同开展工作。根据工作计划,开始2021年度艺术素质测评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艺术素质测评目的意义

艺术素质测评由省青少年文联和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四川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联合开展,是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举措。开展青少年艺术素质测评,是检验教育机构艺术教学成果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和加强校内外艺术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也将有效促进和提升广大青少年艺术素养,通过艺术素质测评,给广大青少年儿童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艺术水平衡量标准,也为全国各大院校的艺术特长生选拔测试工作提供重要参考指标。

二、关于艺术测评基地

根据工作规程,省青少年文联成立专门机构,全称为四川省青少年文联艺术测评委员会,简称为省测评委,实行三级管理网络,测评委负责统筹管理。以市(州)为单位设立承办单位,负责按照一定行政区域管理运营测评工作。以校为单位建立测评基地,负责本单位艺术测评工作组织实施。由省测评委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授牌,年度考核。按美术、书法、音乐、舞蹈、语言等进行分类。为基地授予的牌匾称:“四川省青少年艺术素质测评基地”,;为区域承办单位授予的牌匾称:“四川省青少年艺术素质测评XX地区承办单位”,落款均为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三、申请条件

凡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申请建立艺术素质测评基地,由主办单位核准并授牌, 学校或机构符合下列条件即可提交申报材料:

1、申请者具有法人主体资格,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任一证照和法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扫描件。

2、申请单位具有从事艺术教育、艺术表演、艺术培训、艺术研究、艺术交流和传播等与艺术测评专业相关的业务范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具有相应资金、场地、网络、设备等测评必备的物质条件。有面积200平米的测试考场,有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有能满足美术、书法、表演、音乐、舞蹈等测评需求的考试场地和相应的教具。须提供场地证明,包括房租合同、房产证明,设备清单。

4、有专人负责艺术测评事务,并有从事美术、书法、舞蹈、音乐、语言等相应艺术专业教师。有至少2名经认证的测评师,须持有艺术测评师资格证,能积极参与测评工作。需提供测评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机构鲜章,或提交扫描件。

5、具有开展专业测评工作的组织能力和组织保障。须在填报申报表中对有关专业能力和组织保障作出承诺。

6、组织生源须达到一定人数,原则上成都地区每基地不少于50人,成都以外地区不少于100人。

四、申请流程

1、申请机构向主办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完整填写《四川省青少年艺术素质测评基地申报登记表》(附表),在四川青少年文艺网下载。在登记表申报单位意见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在登记表第三页“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中详细填写申请单位主要业务以及具备相应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等测评条件的文字说明。

2)申请单位提供证照:单位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副本)、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办学许可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所有证照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3)申请单位提供2名艺术测评协助人员身份证明:分别为艺术测评师资格证和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2、省测评委在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后进行材料核实评估,三个工作日之内答复是否设立艺术素质测评基地。

3、符合条件者,主办单位与申请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为申请机构出具授权批复文件和测评相关资料,授予艺术素质测评基地牌匾。为基地建立工作档案。

五、测评基地责任与义务

1、自觉遵守相关政策与规定,服从省青少年文联测评委或承办单位的工作安排,接受指导。

2、组织基地学员参加报名、组织实施测评活动,承担上述活动的费用支出。

3、负责艺术测评在本基地的宣传,就近组织生源。

4、负责测评期间测评师的接待工作,提供食宿,承担往返交通费。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获得测评基地的机构要高度重视测评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机构通过海报、传单、官网和公众微信广泛宣传,组织报名工作。并每年接受省测评委评估考核,未达标者取消测评基地挂牌。

2、新申请单位需要派员参加艺术素质测评师资格培训,请直接联系省测评委报名,主办单位将每年组织两期测评师资格培训班,对参与测评的老师进行规范化和专业化培训。

3、省测评委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二号西物慧鼎B座8楼806号省青少年文联内,邮政编码:610045。

联系电话:028-83949120  15108440669(张老师)

邮箱:yanjiu@126.com  网站:www.qsnwl.com。

公众微信号:四川省青少年艺术素质测评服务平台,扫描如下二维码或搜索scyscp关注公众号。


 附件:四川省青少年艺术素质测评基地申报登记表(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特此通知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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