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6年,我们对艺术系列职称进行大胆改革,出台《全省艺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取消专业限制,创新建立动漫游戏、艺术研究、网络文学等新业态评价体系。实施4年来,有效地促进了全省艺术队伍发展,得到文艺工作者的广泛认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文旅部先后对艺术职称改革作出了新要求,亟需重新修订完善。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出台《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行代表作制度和全员答辩制度。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职称评价标准,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为深入贯彻省委第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评价和导向作用,激发艺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我们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开展了广泛调研,研究制定了《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条件》)。此举必将促进我省艺术人才科学评价,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
二、主要内容
《条件》共五章42条,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总则”,阐释了制定的目的和依据、艺术系列初中高级专业职务名称以及适用范围。第二章“申报基本申报条件”,从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学历资历、专业能力和业绩、基层专技人员扶持等方面具体,规定了艺术系列初、中、高级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秉持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理念,明确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中级、高级艺术系列职称。第四章“答辩”,推进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全员答辩制度,并明确其他答辩情形。第五章“附则”,为专业词语解释和条件说明,对条件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及关键表述进行深入阐述,减少理解偏差。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重品德”导向。把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首位。对职称申报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对标中央标准,建立健全职称体系。在2016年艺术系列职称改革的基础上,增设作词、艺术创意设计、演出监督三个专业,并建立评审标准体系;建立舞台技术专业正高级评审标准,建立艺术研究、动漫游戏两个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标准体系。各专业职称统一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对应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对演员、演奏员2个专业副高及以下职称不作学历要求,对编剧、作曲、导演、指挥、美术、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文学创作、艺术研究9个专业副高及以下职称学历要求降低至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三是推行代表作制度和答辩制度。将舞台美术设计方案、大型演出策划方案、舞台技术报告等艺术专业人员的代表性作品,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推进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全员答辩制度,并明确其他答辩情形。四是突出服务文旅产业发展导向。将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彩灯艺术、文学创作四个专业从艺术系列单列,单独制定评价体系,单独组建评审会。影视艺术相对分离。五是突出服务基层。长期在基层工作或援藏援彝、服务于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要求,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激励艺术系列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在少数民族地区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可不作学术成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