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小学校建立艺术教育基地的通知
省内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川教〔2012〕8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持续创新发展,更好地发挥艺术教育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教育部鼓励各级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建立合作关系,更好的将学校教育和社会专业团体整合,以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简称省青少年文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中小学校合作建立艺术教育基地,由省青少年文联组织实施和管理。为使基地发挥更好的作用,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互相促进,省青少年文联专门制订了《艺术教育基地管理条例》和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建立艺术教育基地的意义
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文联、省妇联、省关工委等党政部门关心支持下,省青少年文联于2013年3月正式成立,是全国首个经政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省级青少年文艺社会团体,标志着我省数百万青少年有了自己的“文艺之家”。省青少年文联将利用平台优势和组织优势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持续推出高质量的文化艺术活动进校园,旨在繁荣校园文化,营造向真、向善、向美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为学生展示个人才艺与风采搭建舞台;培养学生高雅的艺术欣赏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培养青年学生的艺术素养、塑造魅力人格,提升综合能力;加强艺术教育引导、启发年轻人找准合适的目标,寻找适合自己目标的生活方式,拥有自己的欣赏品味和高雅情操。
为使青少年文联开展的活动接地气,有针对性有实效,文联计划在部分学校设立艺术教育基地,由省青少年文联和学校共建共管。
建立“四川省青少年文联艺术教育基地”,旨在规范、引导艺术教育行为,发现和培育艺术教育典型,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前提下,促进全省艺术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被命名的艺术教育基地,是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对其的肯定和认可,对提高学校的社会信誉度,打造艺术教育品牌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建立艺术教育基地的条件和要求
1、艺术教育基地设立在中小学校内,原则上每个县(区)选择两所学校,小学和中学各一所。所选学校为当地示范学校,重视艺术教育,在管理、教学、师资、场地、器材设备、校园文化、经费等方面均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具体见申报评估细则)
2、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兼任艺术教育基地负责人(直接进入省青少年文联专家委员会副主席或委员),学校艺术教研室负责人兼任基地办公室主任,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教师兼任基地讲师,由省青少年文联组织培训后颁发艺术教师资质证书,并向国家文化部艺术中心报送申报材料,由文化部艺术中心认定为国家注册美术教师等专业权威认证,全国通用。
3、艺术教育基地主要工作职责是:将学校艺术教育和社会艺术教育整合,全方位推进艺术教育;将学校优秀的文艺人才及时推荐给省青少年文联,符合条件者吸纳为会员;积极选送本校优秀文艺节目参加省青少年文联举办的有关赛事活动;学校艺术教育专业师资缺乏,可以基地名义向省青少年文联申请支持;积极组织学校优秀专业教师参选有关评优选先活动及学生艺术选拔赛等活动;部分承担省青少年文联主办或承办的有关科研课题;积极参加文联组织的其他有关活动。
4、艺术教育基地实行年度考核,每年12月底提交考核材料,年检合格,省青少年文联以文件形式确认,并在四川青少年文艺网(www.qsnwl.com)公示。省青少年文联对不合格基地要求整改,任然不合格者,需要重新申报。
5、申报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艺术教育宣传工作,及时将学校举办的有关文艺活动信息发送给省青少年文联,由文联编辑发布官网、微信以及会刊等宣传平台,对有价值的题材,文联将推荐给国家和省级有关主流媒体。同事应艺术教育基地需要,省青少年文联可以组织艺术教育研讨会和媒体采访活动,全方位宣传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和良好形象。
三、艺术教育基地申报流程及方式
1、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省青少年文联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现场考察,逐一按照艺术教育基地设立要求开展评估。
2、经过对拟设立艺术教育基地科学评估,符合条件者由省青少年文联发文批复同意建立艺术教育基地,并授予基地证书和匾牌,官网公示。学校自行确定是否举行挂牌仪式。
经评估不符合条件者,由省青少年文联书面回复。
3、申报方式:申报材料(电子版)在官网四川青少年文艺网(www.qsnwl.com)下载,填妥后书面纸质版盖章后挂号邮寄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汇都总部园6栋十楼省青少年文联艺术教育基地办公室收,邮政编码:611731。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82399990@qq.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学校名称。联系电话:028-87996030、4000220032。联系人:岳芹。
(后附相关文件及申报材料 电子版)
省青少年文联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