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60条专业标准为校长园长定规矩
本网讯 教育部近日印发《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推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校长(园长)队伍。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专业标准的出台着力体现不同学段的特点特色,关注学校管理现实问题的解决,强调师德违规处罚。
据悉,三个专业标准沿用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体例,均由办学理念、专业要求、实施意见三部分内容构成。其中,6方面专业职责细化为60条专业要求。每项专业职责有10条专业要求,由专业理解与认识(3条)、专业知识与方法(3条)和专业能力与行为(4条)三个方面组成。
着力体现不同学段的特点特色
《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强调高中校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等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强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强调幼儿园的公益性、普惠性,重点突出关爱幼儿,保障幼儿安全,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的保育教育专业要求。
强调教学改革要求
普通高中校长要落实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合理设置课程,落实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的有关要求;幼儿园园长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防止和克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同时,着重强调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教育。
关注基础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
普通高中不得违规补课和增加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利用学校招生、学生顶岗实习、企业招工等谋取利益;幼儿园要增强保教人员法治意识,严禁歧视、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