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0-29日 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统考拉开帷幕
本网讯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于2015年12月20日至29日在成都理工大学进行。
据统计,参加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有24857人次,其中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6273人,播音与主持类专业7054人,舞蹈类专业2837人,编导类专业8513人,服装表演类专业164人,川剧16人。从2016年起,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考试取消现场确认环节。从2015年12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我省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考试仍然采用指纹验证系统识别考生身份,每位考生每个科目都必须通过指纹验证系统确认身份后,方能参加考试,从根本上防止代考情况的发生。
按照考试日程安排,2015年12月20日下午14:30至16:00将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考生于当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2015年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据了解,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省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考试仍然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视频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回放视频录像。
省教育考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止代考、作弊等情况的发生。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切勿在考试中作弊。刑法修正案(九)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对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等违法行为,将给予法律的制裁。中央今年十月修订后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作弊、涂改试卷、违规录取等行为的,将给予党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与往年相比,无论是考生还是主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作弊行为,除了按照教育部33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理之外,还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省教育考试院再次强调,严禁将任何通讯工具及带有录音、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均视为违纪处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应考,以实际行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为自己的人生交上满意的答卷,不要轻信所谓的“试题”、“答案”,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