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美术考级成都考区监考官证公示(2014-2015年度)
全国美术考级监考官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美术专业学习经历和美术专业教学经验;
2、申请人受聘于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全国美术考级各地承办单位。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经由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全国美术考级各地承办单位递交申请材料,包括:
1、《全国美术考级监考官登记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2吋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5、工本费每证20元。
(二)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发放监考官证。
三、证书使用
1、此监考官证从发放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仅限执考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美术考级时使用;
2、监考官脱离受聘单位或有违规违法行为,监考官证即时作废。
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
2013年7月15日
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全国美术考级考场规则
一、监考人员要佩戴由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颁发的全国美术考级《监考官证》。
二、西画考场:三十名考生、两名监考老师;中国画、书法可适当按场地调整。在监考过程中应分工明确,紧密协作,严格按照《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全国美术考级考场规则》要求,认真作好本考场考生的核对,考生入场管理工作及考试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遵守考场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擅离职守,不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在整场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严格按考务规定履行职责不得在考场内吸烟、聊天、看报纸,更不准对考生作品做现场指导,妥善处理考场内发生的偶发事件。
四、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进入考场,西画抽签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上或夹在画架左上角上接受检查。认真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注意事项。禁止非本场的监考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考场外家长不得逗留)。
五、考生参加书法考试必须携带以下书写工具:笔、墨、纸、砚、毡子、笔洗、镇尺由考生自带,高级别命题考试中可携带并使用篆书字典进行篆书书体的创作。作品用纸一律使用白色宣纸,并提前按试题规格要求裁好,此外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笔记、资料,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商务通)、电子记事本等工具禁止带入考场。其他专业按试题要求携带。
六、开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当众启封试卷。考生领到试卷后,必须先到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试卷反面的考务章内容(姓名、专业、级别、考点名称)。
七、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正式答题。参加高级(7、8、9级)考试的考生,如有进行理论知识部分的考核,时间为30分钟,统一收卷后,再进行技能部分的考核,时间规定按照试题要求。开考30分钟后监考老师检查核对、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
八、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九、考生遇到疑问,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有关试题内容等问题不得提问。
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在考场内走动,影响他人书写;不准吸烟;不准看手机。
十一、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离开考场。不准拍照。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声响后(或监考官宣布)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要求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将试卷回收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十二、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
十三、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清点试卷,检查考务章是否漏填,按号码顺序排列。监考人员签名、试卷作品交承办单位统一汇总。
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全国美术考级中心
成都考区办公室
20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