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主题书画展 暨第九届四川省青少年书画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主题书画展
暨第九届四川省青少年书画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及广大青少年: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引导青少年通过书法绘画创作形式礼赞祖国,描绘新中国成立和建设的光辉历程、光辉成就,厚植爱党爱国情怀,赞美新时代新气象新风尚,并进一步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青少年文化自信。经研究,省青少年文联决定举办“我和我的祖国”主题书画展暨第九届四川省青少年书画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美育浸润学生,全面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坚定文化自信,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展现新时代全省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承办单位:文旅部艺术发展中心全国社会艺术考级四川考区办、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考级成都考区、四川省青少年文联美术专委会、四川省青少年文联书法专委会
协办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簇锦文体中心、四川青少年美术馆、四川青少年文艺网、四川金色年华艺术中心、四川多彩童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
本次活动主题为“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和我的祖国”。书画作品要紧紧围绕主题,参与或观察10月1日“国庆节”前后系列庆祝活动,善于发现和总结。充分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志存高远、奋发向上的昂扬风采和精神风貌。
四、活动时间
9月1日开始作品征集,10月30日截稿;11月5日至10日为作品评审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5日,评审结果公示;11月15日至25日作品装裱;拟于11月27日-12月15日作品展出。
截稿时间前参赛作品原件直接邮寄至主办单位。
五、展览地点
四川青少年美术馆(成都市武侯区万兴路252号同昭大厦9楼)。
六、参与对象
(一)18周岁以下的省内青少年儿童,个人独立创作参与活动。
(二)根据年龄分五组:5-6岁、7-9岁、10-12、13-15岁、16-18岁。
七、征集作品规格及要求
1、选送作品类别:由书法类和绘画类构成。书法类含软笔和硬笔。绘画类含中国画、儿童画、水彩画、水粉画、油画、漫画、素描、烙画、版画、简笔画、剪贴画、工艺美术等。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狂草、篆书背面附译文。
2、选送作品规格:书法绘画作品一律用宣纸。毛笔书法作品不超过4平方尺整张(竖轴138x69CM),硬笔书法作品A4红色米字格纸张(210x297);儿童画4开42*57CM,油画4开 42*57CM。
3、选送作品信息登记:请在官网下载专区下载“作品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4、选送作品整洁干净:避免出现裂痕、脏物、人为的污染、撕裂、破痕、油迹、尘埃、折裂、手印、墨污、油污、残缺、墨色洇散、颜色脱落、擦破画面、印泥擦花等问题。
5、选送作品送达方式:由选送单位统一收集后直接以快递形式寄(送)主办单位。邮寄包装时注意不宜折叠,请用卷存法,并确保选送作品整洁干净。(可选一根干净的圆形的塑料管并在塑料管上包一层干净的宣纸。再将作品卷在塑料管上。作品的卷放要松紧得当,两边沿口要卷平。将作品卷好后,可在外面包一层干净的宣纸,起到防护画心的作用。)
6、要求作品为独立原创作品,拥有该作品的完整版权,且该作品没有参加过其他赛事活动。
7、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在公益活动或宣传活动中的使用权、公益拍卖和产品开发权。所有参赛作品及资料恕不退还作者。作者一经参与即视同自愿认上述各项约定。
八、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年龄组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辅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其他奖励措施
1、获得等级奖和部分优秀奖获奖作品将纳入2024年四川省青少年书画展实物展览,并同期网络展;
2、以上奖励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省青少年文联所有。
九、作品征集联系方式
1、系文旅部艺术发展中心全国社会艺术考级四川考区或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考级成都考区考级定点单位、考点的机构请分别联系相应考级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收集作品后统一交送主办单位。
2、不属于上述两家考级承办单位的其他机构和个人,请直接联系主办单位,值班微信号:qsnwyw。
3、主办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万兴路252号同昭大厦10楼四川省青少年文联四川青少年美术馆收。邮编:610045。
公众微信:qsnwylm 网站:www.qsnwl.com。
邮箱:2396710811@qq.com。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2024年9月1日
附件: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主题书画展暨第九届四川省青少年书画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pdf